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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红宝石hbs0022纪委监督检查室(收) 邮政编码:33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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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检举控告范围
(一)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检举控告人的权利
(一)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 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 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 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 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一) 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 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 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